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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3   浏览次数: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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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市法制办: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划转煤炭管理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

 
市法制办: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划转煤炭管理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煤炭行业管理职责相关事项的函》(德委编办〔2015〕30号),按照文件“职责调整: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煤炭项目管理、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复产验收等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转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职能。”、“编制及人员调整: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我委调整后新的行政职能范围将不再包括以下行政职权事项:
序号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行政权力类型
原承担处室
1
008380175—B—010000
对煤矿企业煤炭资源回采率未达到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化煤处
2
008380175—B—011000
对煤矿企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化煤处
3
008380175—B—015000
对煤矿企业初步设计和设计能力未按规定提交或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化煤处
4
008380175—Z—014000
《煤炭项目设计局部修改方案》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行政审批服务处
我委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承担和提供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
当否,请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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