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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互联网+小微金融发展认识误区

发布日期:2015-09-2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浏览次数:1086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战略要求下,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小微金融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战略成为经济转型的重大方向,互联网金融爆炸式增长,互联网金融生态日益完善,互联网思维在小微金融等领域深入人心,形成了互联网+小微金融的发展新格局。如果能够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历史机遇,以互联网思维来拓展业务范畴,小微金融未来发展大有可为。
 
    长尾效应的最佳实践
 
    小微金融的互联网思维核心理论支撑是长尾效应。长尾效应理论是由美国《连线》杂志逐步克里斯·安德森于2004年10月份在研究亚马逊、Netflix和Real.com等网络的业务模式时提出来的。理论的核心是:只要存储和物流的能力足够大,需求和销售不太旺盛的产品合计占领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卖商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平分秋色,甚至可以更大。即是说,冷门商品在存储和流通机制完善的条件下,是可以和热门商品取得一样的盈利水平和市场份额。长尾效应强调的是分散化、个性化、小利润和集合效应,或是“大众、小额、微利和巨量”。互联网是长尾效应的技术支撑。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的推动作用不仅体现在提供了一个更加宽广、更加便宜的资金流通平台,而且改变了传统金融领域的信息处理方式,是“长尾效应”的技术支撑。互联网金融活动既能利用互联网活动中的边际效率递增规律使运营效率提高,又使得长尾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交易主体的异质化,需要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服务,对于长尾市场的形成起到促进作用,长尾市场的形成对于整个金融服务领域起到了补充作用。
 
    互联网金融是长尾效应的最新业态和最佳实践。互联网作为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传输技术,深刻地改变经济与社会。金融行业是继通信业、零售业后,又一受到互联网冲击的行业。互联网依托大数据、云计算,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作为媒介,加速传统金融行业的脱媒。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金融服务机构逐渐形成了两种趋势:一是利用和整合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渠道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所谓金融服务互联网化;二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形成以P2P信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型机构。
 
    长尾效应使得小微金融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小微金融此前十余年都是“一号文件”重点关注的领域,其潜在的含义是小微金融在业务模式上可能存在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长期的微利或亏损使得小微金融无法形成一个自我强化的正反馈,可能需要政策重点引导,甚至采用定向政策优惠、税收减免以及补贴等多种方式加以促进。
 
    小微金融的互联网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服务方式。过去3-4年的时间,中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特别是2013年以来呈现爆炸式增长的态势。在国内,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就是小微金融,就是小微金融与互联网要素的有效融合,逐步呈现一种相对独立的业务模式或金融生态,其典型特征:一是崇尚“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理念;二是遵循多样化、个性化和互动性服务的思维;三是具有移动化、及时性、透明化和标准化流程;四是业务模式上融合碎片化与集约化、低成本与高效率、程式化与互动性等优势。
 
    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小微金融与互联网融合呈现出三个相对明晰的运作模式:一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二是网络借贷(P2P)平台模式;三是众筹模式。前两种模式是一种债权融资关系的金融服务平台,而股权众筹是一种股权融资关系的金融服务平台;前两种模式规模增长迅猛,绝对规模亦较大,而股权众筹模式目前规模相对有限,但增速亦极快。
 
    第一个模式主要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作为数据的入口,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户和顾客提供以信用贷款为主的综合服务模式,典型代表是阿里金融、京东金融、工行银行融e购等。以阿里小贷为例,在互联网的支撑下,截至2015年9月8日,其注册用户超过1600万,活跃用户800万,约700万用户获得阿里小贷的预授信,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5000亿元,贷款余额约500亿元,但每笔贷款平均不到4万元。
 
    第二个模式是更加新颖的小微金融模式,主要基于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信息撮合,以多种方式为小微企业及其企业主提供以借贷为主的金融服务。P2P模式在国内成为非常热门的一种新型小微金融模式。网贷之家等发布的《2014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网络贷款全年交易规模累积达到2528亿元,贷款余额为1036亿元。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底全国有P2P平台2000多家,2014年中国P2P网贷交易规模将爆发增长至5000亿元。业内人士预计,2015年P2P交易规模可能达到1万亿元。
 
    P2P模式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四种细分模式:第一种是纯粹P2P模式,或线上模式,平台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信息平台;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该模式在提供信息匹配载体的同时,又通过平台运作线下信用风险调查方式提供偿付能力评估等服务;第三种是担保模式。该模式是平台通过与担保公司等增信机构合作,对借款人违约风险提供担保,实际上是通过担保机制为网络贷款平台及借款人提供信用增级。目前,这个模式是国内较为流行的方式之一;第四种是股权转让模式。网络贷款平台作为责任人对借款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及资质选择,确定借款人及借款规模,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之后再将债权转让。
 
    股权众筹是微观经济主体通过互联网以出让股份的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而投资人则通过购入股权以期未来获得良好的收益。根据行业专业咨询机构网贷之家的统计,2015年上半年我国众筹平台总数量已经达到211家,其中2015年上半年新增53家,总共募集46.66亿元,其中股权众筹成功募集的项目达4876项,募集完成项目募集金额为28.28亿元,平均单项融资金额约230万元,募集中项目预计募集金额为112.11亿元。
 
    中国股权众筹平台按运营模式可分为凭证式、会籍式和天使式三大类。凭证式众筹是在互联网通过销售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出资人付出资金取得相关凭证,该凭证直接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挂钩,投资者享受股权收益,但不成为股东,不享受所有股东权益。会籍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通过熟人或特定会员机构介绍,出资人付出资金,直接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天使式众筹是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寻找投资企业或项目,付出资金或直接或间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一般出资人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天使式众筹通过互联网打破了筹资和投资的时空限制,是股权众筹模式的典型代表,被誉为“全民天使”模式。
 
    互联网+小微金融的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小微金融存在两个薄弱环节:一是农村农民的金融服务无法有效覆盖;二是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无法获得满足。在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背景下,县域和农村金融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密度低、金融账户普及率低、农民账户活跃度低以及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使得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成本非常之高,使得成本收益性很差。
 
    相似地,长期以来,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贷可得性低等结构性问题突出,金融资源配置机制有所扭曲。一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我国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了大中型企业,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微型企业几乎为0%。二是小微企业融资贵。以长三角小企业融资为例,2014年小企业从银行融资的贷款利率高达10%-15%;另据万得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显示,2014年民间融资综合利率和小额贷款公司放款利率均在20%左右。三是信贷获得比例低。截至2014年末,国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不足19%。在全部小微企业中,只有约30%曾申请过贷款,获批的比例更低。
 
    互联网+小微金融的最大优势是将深刻改变农村金融服务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本收益模式,使得小微金融可以获得长续发展的基础。互联网时代资金融通受时空限制极为有限,互联网化的投融资体系是可以跨越时空的网络,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同时,由于长尾效应的存在,使得原本分散、个性和微利的业务,可以变成集中、专业和大额利润的业务,使得小微金融的收入端实质性增长。成本端和收益端有效地融合,可以改变原有的成本收益模式,使得小微金融财务可持续明显增强。
 
    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其引发的道德风险是互联网思维下的小微金融的两大优势。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支撑可以较为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改变金融中介的传统地位,使得互联网+小微金融具有独特的信息处理和风险防范的机制。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二是金融中介有专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信息是构成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要素,亦是风险管控的核心载体。在互联网思维下,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是金融的核心,更是小微金融的关键要素。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息处理和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息处理是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互联网模式下可根据大数据和云计算给出资金需求者的违约风险,并且成本极低。为此,基于互联网及其信息处理的方式,互联网金融将是“第三种融资模式”。虽然,第三种融资模式的界定存在一些争议,但是,互联网思维下的信息处理方式已经和传统金融的信息处理方式有重大的区别。
 
    第三是互联网思维下的小微金融利于“盘活”资金存量。互联网化下的小微金融,其出资者大部分将是普通大众,他们将其存量资金用于小微金融的各类项目,这有利于盘活民间资金,使得民间资金活动起来,是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途径。互联网+小微金融的业务运行模式,有利于打破资金从农村、中收入基层和小微企业向城市、高收入阶层和大中型企业单向流动的困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利于资金更多用于农村农民发展、小微企业融资和个人创业创新。
 
    最后是互联网+小微金融有利于发挥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不足,中小额投融资市场化匹配程度较低,使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缺乏扎实的资金基础。互联网思维下的小微金融对于筹资人无疑是最大的创业和创新支持,对于投资者既是投资,亦是创新创业,同时还是市场开拓的基础,互联网思维下的小微金融本质上是大众参与的创业和创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化渠道的基础支撑力量,是未来值得大力发展的优先领域。
 
    跳出发展认识误区
 
    小微金融的业务不一定小。在互联网时代,由于存在明显的长尾效应,小微金融的分散性可能在互联网技术的整合下变成一种具有规模效应的业务模式。从贷款的规模看,阿里小贷是典型的小微金融,但是,在互联网长尾效应下,阿里小贷成为收益状况比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收益更高。再以杭州某家以汽车抵押贷款为核心的P2P平台为例,其户均贷款规模为6.8万元,已经为全国各地6万多个借款人提供借款的信息中介服务,2015年预计累积贷款规模将超过150亿元。可见,在互联网时代中,传统的小微金融行业虽然保持了单笔业务规模较小的特征,但是,其累积规模日益扩大,甚至可能发展成为千亿元级别的业务。小微金融在互联网思维下同样可以做得很大。
 
    小微金融的规范性不一定差。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小微金融与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操作划等号,被误认为是规避现有监管体系、进行监管套利或利用传统金融进行非规范操作等行为。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下,小微金融的规范性也在快速发生变化。因为互联网时代下,坏消息传播得更加迅速和全面,如果一家机构出现违规行为或者冒险行为而出现信用风险甚至违约,那么“坏事传千里”,该家机构的业务基本可能终结,机构可能很快将破产。确实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进行不规范甚至非法的操作,但如果要将小微金融做成一个产业,做成一个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机构,小微金融机构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更加注重遵纪守法、更加注重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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