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新融资基金主要支持市(州)政府已有或即将成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服务平台公司,金融服务平台公司主要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公司及其他金融服务平台公司。
中小企业创新融资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支持市(州)政府建立的金融服务平台,对单个市(州)的投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投资完成后持有该市(州)金融服务平台的股份不超过50%,且不成为单一大股东,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金融服务平台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支持服务包括:以“集合贷款”方式向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参股地方国资背景的融资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还贷续贷周转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培训、财务顾问、改制辅导等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