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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牵头17部门降杠杆

发布日期:2016-10-27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174
      10月26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发改委提交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内容,由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17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将负责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等十个方面的工作。

 

  国研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中,相对而言,降杠杆难度比较大也比较滞后,供给侧改革任务要如期完成,有关部门会在降低杠杆率上加大工作力度。

 

  发改委主任担任召集人

 

  发改委称,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履行十个方面的职责,具体包括: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研究确定降杠杆的具体政策,组织协调实施降杠杆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跟踪分析研究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开展降杠杆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要求,联席会议要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推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确保降杠杆不偏离市场化、法治化轨道;负责就降杠杆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引导地方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建立降杠杆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组织对降杠杆政策的效果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联席会议由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担任召集人,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各一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向记者介绍,现在企业的负债率较高,也就是杠杆率较高,银行潜在风险大。发改委主任亲自担任召集人,且多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参与其中,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降杠杆工作的重视,把降杠杆当作目前最主要的任务之一,要求金融部门、产业主管部门要形成协调配合。

 

  此外,根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组织开展债转股试点

 

  根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安排,“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成为十大职责之一。

 

  今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市场化、法制化的银行债转股拉开序幕。

 

  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市场化法治化是本次债转股的突出特征,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本次债转股的转股对象企业借市场化选择,转股资产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管理和退出,并要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国务院要求,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具备3个方面的条件,包括: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国务院也为债转股设置了“负面清单”,禁止三类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胡星斗认为,债转股试点是双赢的局面,银行可以降低坏账率,企业可以更好贷款,如果进行试点的话,肯定会选择相对来说资产比较优良的领域率先推进,比如机械制造、高科技产品等朝阳产业。

 

  李佐军介绍,强调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推进过程中应尊重市场各方意愿,未来哪些行业会实施债转股,政府制定规则,将交由市场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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