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7 华龙网 访问次数:0
今年2月份,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的召开,拉开了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序幕。其中,实施科技人才招引培育工程,是四大工程内容之一,人才亦是驱动创新发展的动力。
近日,滁州市出台《滁州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暂行办法》和《滁州市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引才奖励暂行办法》,加速了滁州汇聚英才的步伐。根据以上两个暂行办法,中国或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来滁创业,可获8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于引才有功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滁州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暂行办法》,适用于来滁州市创新创业和企业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含以下四大类高层次人才。
A类: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层次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等层次省级领军人才。D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滁州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暂行办法》,资助具体分为对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生活补贴和对用人单位的补助。
四大类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对于在滁创(领)办企业(创业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下同)或在滁工作一年以上并与企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滁州市域内以本人、配偶名义首次购房的(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按下列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同属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标准发放)。
A类人才:创业类的购房补贴80万元,其他类的购房补贴60万元;B类:创业类的购房补贴60万元,其他类的购房补贴30万元;C类:创业类的购房补贴40万元,其他类的购房补贴20万元;D类:创业类的购房补贴30万元,其他类的购房补贴10万元。
每年在滁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3年内免收租金。在人才公寓不能满足需求时,提供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A、B、C、D四大类人才,每月分别补贴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对于已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四大类高端人才住的问题解决了,生活问题也会兼顾。
每年在滁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3年内按其实际在滁工作时间计发生活补贴,A、B、C、D类每月分别补贴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
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合作、聘用(兼职)协议,每年在用人单位累计服务时间达到3个月的,3年后按A、B、C、D类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
对与高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全职引进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经认定,按照年薪30万以下,30(含)至50万,50万(含)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照20%、30%、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高层次人才在滁创办的企业,也享受补助。对创(领)办企业的,经认定,按A、B、C、D类给予新注册企业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创业团队其他成员的补贴按照引进人才政策执行。
有关补贴的发放,《滁州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暂行办法》也做了明确规定。购房补贴按照40%、30%、30%分3年发放,引才补助一次性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滁州市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不光政府在行动,为了调动各方力量引才,此次还出台了《滁州市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引才奖励暂行办法》,对引才有功者进行奖励。
引进A类高层次人才来滁创(领)办企业的,奖励10万元;来滁创新并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奖励5万元。引进B类高层次人才来滁创业并为所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8万元;来滁创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每年在滁工作6个月以上的,奖励4万元。引进C类高层次人才来滁创业并为所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5万元;来滁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每年在滁工作6个月以上的,奖励2万元。引进D类高层次人才来滁创业并为所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3万元;来滁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奖励1万元。
此外,引进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期间,取得重大成果的,对引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滁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在滁申报入选安徽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在滁申报入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的,奖励1万元。
另外,受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相关机构牵头在滁举办年会、学术论坛(讲堂),根据举办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