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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共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发布日期:2017-05-24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01

探索如何支持小微企业有效利用动产资源融资,既是小微企业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服务创新的必然要求

应收账款融资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减轻对土地房产抵押的依赖,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可获得性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国近年来出台多个文件,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但小微企业获得感与政策期望仍有差距。为此,工信部会同人民银行联合七部门制定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并于近日印发执行。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说:“在宏观上,金融市场本身和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微观上,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往往需要以土地、厂房不动产抵押,这恰恰是小微企业缺乏的。同时,小微企业拥有的大量应收账款、存货、设备等流动资产,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探索如何支持小微企业有效利用动产资源融资,既是小微企业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服务创新的必然要求。”

相关专家表示,当前在小微企业动产资源中,应收账款融资的实施条件最为成熟。我国《物权法》对应收账款质押作出了明确规定,由此提供了法律保障;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应收账款登记系统的基础上搭建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奠定了金融基础设施条件。

与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相比,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普遍拥有的重要流动资产,且在经营活动中循环发生,性质上比较接近现金的优质担保品。应收账款融资是一种门槛低、成本低、很便利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减轻对土地房产抵押的依赖,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同时,还可以帮助大企业增强产业链黏性,通过理顺内部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此外,可以帮助银行创新业务模式,降低业务成本和风险。

据介绍,为增强《方案》落地性和可操作性,专项行动还明确提出了六大任务:即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牵头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收账款融资宣传推广活动,动员更多的小微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注册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用户;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合规开展融资,加强“政银企”对接;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同时,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提高融资效率;优化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和授信额度;优化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及推进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人民银行推动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示制度,开展面向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应收账款融资主体的登记和查询服务等。

赛迪智库中小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赵卫东表示,只要各级政府、相关各部门和广大小微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望得到极大缓解。不少小微企业主表示,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的实施,对身陷“融资难融资贵”困境的小微企业无疑是一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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