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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层两次定调“严控”:地方债问责风暴将继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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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年地方债监管政策不断收紧,让部分相关人士压力陡增。   从目前释放信号来看,中央高层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遏制隐性
   今年地方债监管政策不断收紧,让部分相关人士压力陡增。

 

  从目前释放信号来看,中央高层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决心很坚定,对地方债监管的高压态势恐将持续。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7月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表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近期两次中央高层会议,均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敲起了警钟。正在推进中的地方债整改行动,更加不敢怠慢。

 

  有地方财政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要求在7月31日之前清理整改到位。地方政府清理整改结束之后,相关部门可能还会严查,不会地方自行整改就完事。

 

  部分存量违规债务进行整改有难度。曾有金融机构或地方政府希望,是否能采取“新老划断”方式,即对于已经违规举借的债务给予宽容态度,对于新增债务严格执行规范标准。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新老划断”恐难实现,近年违规举借的债务仍需按期进行整改。

 

  监管高压继续

 

  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将地方政府举债与地方政府政绩观联系在一起,并首次提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

 

  这一轮地方债监管政策收紧,更多是以财政部牵头加以规范,这次则上升到中央全局层面。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在肯定今年上半年经济取得成绩,政府和企业行为在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指出下半年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下半年工作中再次提到“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近期两次中央高层会议,都重点点名地方政府债务。为何要在这个时点严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呢?

 

  其实,今年以来,地方债监管持续维持高压态势。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在今年首次问责处理到具体责任人,财政部目前已经披露了三起地方典型案例。

 

  5、6月份,财政部联合相关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现状,列明了负面清单,并要求地方进行限期整改。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整顿金融秩序,是为了让整体债务水平处于可控范围。地方政府债务是金融系统的一个风险点,严控地方新增债务,是为了控制地方政府对资金的占用,未来应该将资金更多投向有绩效的实体经济部门。

 

  更有分析人士指出,依靠举借债务,拉动基础设施投资的传统模式,随着投资产出效益的下降,近年受到的诟病渐多。

 

  目前同样的经济产出,需要更多资金支持,说明中国经济效率在下降。据公开可获得的资料显示,中国日益壮大的影子银行活动,不少资金最终流向了地方融资平台等部门。

 

  “新老划断”恐难实现

 

  疾风骤雨般的监管政策,业内震动很大。

 

  此前,市场上仍不乏声音认为,地方债监管可能就是一阵风,一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政府举债上项目等“稳增长”政策可能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监管政策力度会相应减弱。

 

  中央重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无疑会击退市场的观望情绪。有地方财政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政府购买服务等,需要在既定时间窗口内整改到位。地方政府自行整改之后,中央层面可能还会继续严查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有金融机构人士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些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知道如何整改,银行资金已经投入到项目中,如果因为整改而中断甚至终止的话,签订好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存在毁约的风险,也会影响地方项目进展。

 

  当整改陷入胶着状态时,业内不少声音希望是否能实行“新老划断”。

 

  “新老划断”做法以前有过。比如对于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实施之前的地方政府“不规范”的存量债务,经过几轮对地方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以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锁定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为15.4万亿元——这部分“不规范”的举债最终被认可并纳入预算管理。

 

  2015年,曾经对于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也曾区分存量和增量实施分类管理,要求在特定时间前,已经在相关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银行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停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有金融机构曾向相关部门提出“新老划断”建议,但是建议似乎未被采纳。

 

  地方政府举债,在封堵违规“后门”的同时,也在开启规范“前门”,比如专项债券。近期,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推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试点,探索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虽然纳入限额管理,但债券以项目自身收益还款,不纳入赤字率统计,未来仍有一定增长空间。

 

  曾有地级市财政局局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方政府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承受能力来融资,融资要更加理性。封堵上违法违规举债的口子,地方政府投融资仍然有出路,比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PPP模式、土地储备专项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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