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改过程中,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明确督导责任。现场督察22次,召开督察专题会和推进会7次,视频调度会2次,以高密度高频次形式督促问题整改。采用挂牌督办、签订责任书、发点球等形式,对93个整改问题明确了州级督办领导,对全部整改问题都与整改责任主体签订了责任书,对推进缓慢的12个问题专门发函督促。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责任人名单,实行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已对稻城俄初山采石问题、海螺沟污水处理厂问题12名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同时,建立环保督查工作常态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小水电开发等活动。目前,环保部门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20个旅游基础设施及其他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 956.3万元。卫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002人次,稽查执法机构18家,检查医疗机构483家,放射诊疗机构32家,对76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 9.94万元。拆除雅家情海上、中、下三处观景廊道,目前已恢复原状。关闭色达县色曲河州级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内采砂场。与此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应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宣传环境保护工作,为督察整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悉,下一步我州将采取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打出“组合拳”,解好“综合题”,确保省级环保督察问题彻底整改。同时,多方筹措,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全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继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健全环保基础设施管理运行机制,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发挥应有的环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