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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部门发布《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浏览次数: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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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工程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针对近年来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活力不强的局面,《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国制造2025》,通过一系列措施和保障,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民营企业在制造业领域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能,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按照“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公平共享”的原则,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了八项提升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鼓励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两化融合水平、工业基础能力和质量品牌水平,推动绿色制造升级、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服务化转型以及国际化发展,指出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任务和工作措施。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改善制度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激励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以及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全方位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制造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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