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11月16日,在杭州举行的“2017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上,工信部赛迪智库中小企业研究所所长赵卫东博士对《促进法》作了详细的解读。赵卫东博士表示,《促进法》的修订过程历时三年零八个月,《促进法》由7章增加到10章,由45条增加到61条,第一章总则增加了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内容。原第二章的“资金支持”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增加了“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作为第八章和第九章。《促进法》内容更广泛,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呈现五大进步、十大亮点。
进步一:操作性更强
亮点1: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增加了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了专项资金的重点用途。
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
亮点2: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领域及设立要求。修改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用原则;明确了发展基金的设立目的,并且确立了重点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基金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发展。
亮点3: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政策。增加了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
增加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简化呆账核销程序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进步二:前瞻性更强
亮点4:鼓励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增加了国家鼓励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服务。
亮点5:支持中小企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增加了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明确鼓励中小企业在生产、销售等环节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进步三:创新性更强
亮点6:鼓励中小企业以动产为担保进行融资。增加了国家健全完善动产融资制度建设,更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门槛。
增加了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增加了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亮点7:构建中小企业普惠金融体系。增加了国家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明确了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进步四:保障性更强
亮点8: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使用效果的企业评价、社会评价和资金使用动态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进步五:服务性更强
亮点9:强化对公共服务的专项资金支持。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增加了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优惠政策。
亮点10: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型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未来,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随着《促进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法律修订的红利不断释放,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不断培育新增量、新动能,实现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