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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分三步走 细化政策将陆续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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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确定了时间表。三农问题专家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会议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确定了时间表。“三农”问题专家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会议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划分了明确的阶段,是重大突破。预计总体规划性的文件、细则性的文件将陆续出炉。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分三步走: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2020年将是“三农”工作的一个关键节点,包括精准扶贫在内的很多任务预计将在2020年完成,未来预计还将出台一系列政策。

 

  “根据时间表,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预计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的政策将从今年起陆续出炉。”郑风田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也认为,今年乡村振兴战略有望出台总体规划性的文件,到2020年有望出台更多细则性的文件。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对此,李国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国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主要是通过政策红利形式实施的,预计未来会对部分惠农政策作出调整。而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从体制机制方面创新和完善,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

 

  他表示,过去的以城带乡,主要是通过补贴来支持乡村发展,优质资源仍先考虑城市。现在提出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分配资源时将优先考虑乡村发展,调整的核心是让城乡要素实现双向流动。

 

  会议在“制度性供给”的概念下提出,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郑风田对此表示,会议强调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这将增加农民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

 

  而从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业部深化农村改革情况交流会上透露的信息来看,今年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相关改革将进一步加大力度。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深化农村改革情况交流会上表示,要重点抓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垦改革,确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良好开局。

 

  韩长赋表示,要按期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18年,除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外,其他省份均应基本完成确权工作;要推进确权成果应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承包地有偿退出、互换并地等提供支撑。

 

  此外,还要继续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将试点扩大到300个,选择有代表性、工作基础好、干部素质高的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重点要积极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全力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加快农垦土地确权和中央直属垦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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