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园区〔2015〕255号)规定,为做好2018年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范围为全省各类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出口加工区、生产性服务业园区等)。
(二)四川省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范围为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和园中园、园区功能区。
二、申报要求
(一)资料要求。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按要求装订成册,由市州统一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见附件1和2)。
(二)时间要求。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遴选和推荐上报。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联 系 人:毛 卉 谢成颖
联系电话:028- 86266913
附件:1. 创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要求
2. 创建四川省特色产业基地报送材料要求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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