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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金融机构将对小微和债转股定向发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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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会议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等。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豁免发行人连续盈利要求。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会议对稳健货币政策的定调是“松紧适度”,下半年定向降准可期,货币政策将在“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等”定向发力。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黄志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降准资金能否进入到小微企业或债转股项目,央行一般情况下会进行窗口指导,同时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进行监测,据此确定商业银行能否享受定向降准的优惠政策。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控制经济下行和企业违约风险。

 

  近期,多部委频发力扶持小微企业和债转股。央行通过定向降准释放约7000亿元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和债转股。与此同时,央行还联合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文,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保监会于近日还召开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做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座谈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要真正缓解当下企业融资困难,抑制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下滑,应该多部门联动,采取全方位、立体式的措施,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协同推进,并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

 

  黄志龙也认为,只依赖于定向降准,显然无法引导降准资金流向小微企业,还需要一系列财税配套政策、金融科技手段、担保等增信支持。

 

  董希淼指出,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采取切实措施、助力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关系重大。今年来,央行更是连续三次实施定向降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了较多的资金支持。在5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明显减少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能否加大支持力度备受关注。而央行的定向降准,从正面激励的角度提高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业务的意愿,有助于增加小微金融服务的供给。

 

  另外,对于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黄志龙认为,这主要还是为小微企业融资筹集资金。同时国务院豁免了发行人(金融机构)连续盈利要求,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别是对成立时间较短的民营银行,目前大多数银行还处于经营初期的亏损状况,因此这一政策优惠将有利于民营银行通过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积极参与到小微金融服务中来。

 

  董希淼认为,此次提出豁免发行人连续盈利要求,无疑将促使更多的商业银行发金融债。通过发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将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能增加金融供给,也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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