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在流动性总量保持合理充裕的情况下,面对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必须更加重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兴业银行分析师郭于玮认为,这意味着下一阶段政策的重点将是打通“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链条。
“现在货币已经偏松,传导不畅主要与信用较紧有关。”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
他说,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负债表扩张来释放信用,不过现在几种扩张方式都面临限制:一是表内放贷受限;二是影子银行受资管新规限制;三是买债,但由于经济存下行压力,导致银行不愿意买民企或低评级债券。
一位信托公司负责人直言,货币政策传导受阻与社会融资结构调整节奏有关,本次严监管、去杠杆之前,已经形成了大量表外融资。目前非标融资收缩太快,导致原有传导渠道不可持续,同时新的渠道没有及时补充。
为了进一步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会议提出了六项举措,包括货币、监管和财政等。
交通银行首席宏观分析师唐建伟认为,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银行渠道外,直接融资渠道也要疏通。最关键的是,要加快金融体系、国有企业等改革,打破“预算软约束”,坚决处理“僵尸企业”,减少无效资金占用的同时理顺政策传导机制。
意愿不足阻碍传导
当前,狭义流动性松但广义流动性紧的市场表现,反映出货币政策传导正面临阻碍。
唐建伟认为,我国是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体系,最主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方式是:央行通过控制货币投放量、政策利率,调节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和利率水平,然后银行借助表内信贷、影子银行服务到实体经济。当然也有其它方式,如债市、股市等直接融资方式,这类方式也会受到市场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影响。
目前来看,从央行到银行间市场传导良好。今年以来,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宽松。从趋势来看,央行的7天逆回购利率在3月份上行0.5BP至2.55%,而银行间市场的7天Shibor利率从年初的2.83%左右波动下行,至8月3日已下行至2.52%,与逆回购利率出现倒挂。
不过,银行间市场传导到实体的途径出现阻碍。数量方面,银行间流动性较为充裕的情况下,上半年社融增量比上年同期少2.03万亿元。利率方面,在存贷款基准利率未调整的情况下,实体融资利率出现上行。3月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6%,比上年12月上升0.22个百分点。
一位信托公司财富部门负责人称,今年以来,集合信托融资成本大概涨了3个点,去年非标融资大概是9%-10%,今年普遍涨到12%左右。
唐建伟称,货币政策要通过银行向实体经济传导需要有能力和意愿,今年银行间流动性一直比较充裕,银行间市场利率也在下行,随着近期监管部门对银行MPA考核政策的相应调整,现在银行增加信贷投放的能力有了。未来关键是要提升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意愿。
影响意愿的因素有多方面:一是民企、小微等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企业由于近期信用违约风险暴露较多,风险较高;二是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等客户由于金融脱媒,其融资渠道较多,并不完全依赖商业银行。同时有些大企业并不缺钱,这样即使银行给予授信,大企业也不提用等。
“归结到一句话就是有需求的不敢放,敢放的又没需求。” 唐建伟说。
直接融资市场方面,货币政策到债券市场的传导出现分化,尤其表现在高、低评级信用债之间。Wind数据显示,3月份以来,AA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一路上升,3-6月分别为6.57%、6.66%、7.01%、7.38%,7月份下降至6.96%。而AAA的中票发行利率却总体下降,3-7月分别为5.65%、5.18%、5.08%、5.22%、4.81%。
前述信托公司负责人称,债券市场融资出现分化主要在于违约,今年以来企业违约率明显上升,这样的背景下,大家的持有意愿受到影响,更倾向于持有高评级债。
货币、监管、财政多渠道疏通
分析认为,今年银行投放意愿降低,一个重要原因是以往支持其新增投放的房地产、融资平台受到严格限制。“下半年基建是补短板的重要方向,可能会有很多信贷流向基建,这将有助于货币信贷传导。”光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徐高称。
会议要求,处理好宏观总量与微观信贷的关系。在把握好货币总闸门的前提下,要在信贷考核和内部激励上下更大功夫,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邵宇认为,可以从几方面着手,一方面是结构性货币政策,比如降准资金指定支持债转股、三农小微,通过配MLF鼓励银行买低评级债等;另一方可以通过MPA考核引导银行投放,如果完成政策意图较好,适当给予一些利率优惠等。
会议还提出,发挥好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用好国债、减税等政策工具,用好担保机制。郭于玮认为,会议提及国债,中央政府杠杆率或许有上升的空间。减税则是与“支持形成最终需求”相呼应。而用好担保机制可能意味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速。
此外,会议提出的举措还包括,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大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格局。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领域中人的积极性,有成绩的要表扬,知错就改的要鼓励。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