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扩大开放
近年来,作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中国始终备受关注。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据了解,本次修订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具体来看,主要变化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是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鼓励外资参与高质量发展
除了重点领域扩大开放之外,中国还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以更好地发挥外资在中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最新的修订主要有四个看点:
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版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坚定不移追求共赢
分析人士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保护,中国逐步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地。通过引入外资,促进了国内市场竞争,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带动了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全面发展,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和货物出口第一大国。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老政策衔接上,相关部门也有直接具体的安排。据介绍,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3/4,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投资的长期信心。
该负责人说,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中国市场规模巨大、经济社会稳定、产业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备、人力资源丰富,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将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