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见的发布对于规范行业很重要,有助于行业优胜劣汰,单纯烧钱的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多家在线教育企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未来相关政策或更加严厉
根据意见显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意见提及,将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其中提及,重点是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材料主要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安排、招生简章等,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学科类培训人员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明(其中,外籍人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而且,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对外教的规定还是比较意外的,在此之前,行业也比较迷茫这块该怎么把控。”有不愿署名的行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其他内容来看,政策比预想得要温和,此前大家预想最严格的可能是发线上牌照,现在是备案制,还是留足了时间和空间的。”
此外,意见还提及,开展排查整改。培训内容要传播正确价值观,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对此,有企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这个要求对服务器这块成本会增加很多。”
《证券日报》记者综合多方采访的内容可知,此次意见的出台,对第一梯队企业的利好不言而喻,但“政策的出台并没有把大家所关心的牌照问题解决,所以,还会有观望的成分在里面,未来感觉会更加严厉。”
现金流运营能力迎来考验
除了数据留存带来的服务器成本之外,从意见的其他内容来看,在线教育企业的现金流运营能力也将迎来考验。
“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意见要求。
对此,有在线教育领域的上市公司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行业中小企业会受到较大影响,烧钱模式肯定行不通,规范化其实可以让行业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减少,有助于优胜劣汰,对头部企业是非常有益的。
另有不愿署名的在线教育上市企业对《证券日报》记者说,“公司现金流连续两年都是正向的,相对稳健。影响比较大的应该是目前仍处在完全依靠融资输血且烧钱营销阶段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