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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的通知(8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9  来源:遂宁市经信委  浏览次数: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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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遂经信函〔2013〕86号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中博会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局、市级园区经济局:经国务院批准
 遂经信函〔201386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中博会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市级园区经济局

经国务院批准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印度尼西亚中小企业与合作社国务部、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联合主办,将于2013925日至28日在广州举行。按照省经信委通知要求,我市将组织2家企业前往参展,现将我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中博会的意义

要充分认识参加第十届中博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的体现,为我省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与其他国家(地区)特别是印度尼西亚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本地企业参展参会。

二、参展参会安排 

按照国家工信部的统一安排,我省将重点组织食品和轻纺(包括工艺品)两个行业企业参展。请各县区根据招展计划(附件1),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积极发动优秀企业参展参会。也可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展名额。在730日前,将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及各地联络员名单交至市经信委企业科。

三、参展费用 

中博会标准展位(9平方米)费用为6800元;特装展位(9平方米空地)费用为6300元。为支持企业参展,将给予每个展位3000元的展位费用补贴。各县区据此减交展位费,并在818日前将展位费用交至市经信委企业科。

联 系 人: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刘德勇 

         遂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254232

电子邮箱:491717165 @qq.com 

 

附件:   遂宁市第十届中博会附表(86号附件).xls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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