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二份);
2、税收完税凭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办理流程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后,凭上述资料连同税收完税凭证向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发票管理窗口确认申报纳税窗口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相关下载: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