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莲花村B地块安置一期工程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投资[20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投资[2011]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407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 8#、9#、10#、11#、13#、14#、15#楼所在范围内的道路、园路、硬质铺装及小品、绿化、中心广场,14#、15#楼西侧花池和入户道路(不含11#楼旁道路标高点H=505.50起经5#楼旁地下室出入口到道路标高点H=503.60止的4.0m宽混凝土道路)、安装工程及室外排污管网等,以4.0m宽道路内侧路缘石为界。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市城区东坝办事处莲花村十三组。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东城国际18楼(广元国际大酒店对面)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52250
传 真:0839-335225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1号(沙河中心)3栋100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5123999
传 真:028-651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