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杨奕)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近日在第十九届中韩税收政策交流会上表示,积极稳妥推进增值税改革,研究拟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方案。
史耀斌指出,在税收政策方面,政府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税收立法,不断落实和完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功能,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包括深化改革,推进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增值税改革,研究拟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方案。
在税收法定方面,史耀斌进一步表示,力争2020年前完成各项税收立法,包括推进增值税、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着手修订《税收征管法》。
据国税总局统计,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涉及营业税税额约1.6万亿元,占营业税税收总额约67%。之所以尚未改革,财政部税政司曾表示,这四大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利益调整复杂,特别是其中房地产(15.15, -0.91, -5.67%)业、金融业的增值税制度设计更是国际难题。
有专家认为,营改增是一个“减税”的改革,会刺激经济、带动相关投资,但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减税会造成财政进一步吃紧,这两方面需要权衡。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营改增是增加负担还是减负,本质上要看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理论上可以做到,但实际上有难度。以房地产业为例,税务部门进行此类进项税额的抵扣中,需要各类完税凭证,但房地产开发环节较多,不可能完全凑齐此类凭证,导致最后的扣税难度较大。“不过,也要提防部分房企盲目地做各类抵扣,从而出现偷逃税现象。例如,部分房企可能会加大精装修住房的开发,以增加各类进项税的抵扣额度。”
据了解,“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试点。至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已经在全国推开。今年是营改增推行的第四年,也是收官之年。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在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