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不断高涨,企业数量持续大幅增长,企业名称资源日益紧缺,“起名难、效率低”成为困扰企业便捷准入的痛点,企业对此反应日趋强烈。
为提高效率,《意见》要求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并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比对、筛查提示服务。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去年开放县级企业名称库的基础上,各地要按照相关规定的开放范围、开放方式等要求,于2017年10月1日前全面开放各级企业名称库。省、市级名称库及所辖区县名称库不实行统一开放的,应当建立本省市企业名称查询导航平台,方便查询。要制定查询指南,对开放范围、查询方法、申请流程等予以规范,并在查询页面予以公开。
在申请程序上,《意见》要求各地简化申请、审核、登记三个流程,建立对比系统,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鼓励有地方法规制定权的地区通过地方性立法途径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在企业名称争议调解处理方面,《意见》持“放管结合”的态度,提出各地应快速处理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之间争议、依法处理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之间冲突、强化不适宜名称纠正措施,维护良好企业名称管理秩序。
专家表示,企业名称登记制度的改革,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意见》的出台,将切实提高登记效率,大大节省企业注册时的时间成本,利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