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推动、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以破解返乡创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为突破口,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
《通知》明确提出,要设立返乡创业平台建设贷、返乡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贷、新产业新业态信贷通、返乡创业企业贷等四类专项贷款,重点支持返乡创业园区、返乡创业实训基地等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返乡创业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创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探索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返乡创业信贷工作,确保专项贷款高效、规范、安全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