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
保护权益
查处企业违法不牵连个人财产
《实施意见》提出,将为企业家营造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以及促进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这意味着,该意见的提出将重点关注并解决企业在川经营和发展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保护企业家财产权,是四川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工作释放的重要信息。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区分企业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在查处企业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得牵连企业合法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
同时,四川还将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企业家在四川的经营活动也将更加自由。记者注意到,为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实施意见》明确不得强制企业在经营活动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并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规定。
激励发展
非公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实施意见》指出,将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标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的规定,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
为促进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四川要提出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而言,将全面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将企业家信用承诺和商务活动情况纳入企业家信用记录。同时加快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档案。建立企业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容错机制
国企改革失误或可容错免责
同样被要求重视的还有政府和企业间的联系和沟通。除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四川还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做好与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对接。
此外,四川还将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投资经营容错机制,对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
支持返乡
引导企业家投身重大项目
为吸引更多这样的川商回家投资,支持返乡工作也是《实施意见》的亮点内容。记者注意到,四川实施“川商精英”“新一代川商”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川商把回乡创业作为新的发展主战场,带头把更多更好的项目建在四川,带动更多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投向四川,带领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扎根四川。四川还将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一系列措施正在进行中——记者获悉,四川正在编制“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国别贸易投资指南,发布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招商项目及文化宗教的信息;完善“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储备库,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进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
四川还将引导和支持企业家积极投身全面创新改革、天府新区建设、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全球资源整合配置,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