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看有哪些——
No.1
加快复工复产稳定就业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区县都已经属于低风险地区,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在有效精准防控的前提下,让劳动者尽快回到工作岗位。
这就要求尽快提高复工复产服务的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要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为突破口,全力以赴地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地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复工复产,尽快恢复经济秩序,稳定就业形势。
No.2
提升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能力
产业是就业的基础,提升产业带动就业的能力,是稳住就业基本盘的关键。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制定重要产业规划、实施重大项目时,都要有明确的带动就业目标,对岗位创造多的产业和项目要优先选择、优先投资。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要制定环评审批的正面清单,尽量少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可能对就业造成影响的一刀切的管制措施。
No.3
激发双创活力带动就业
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能够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意见》明确要求,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简化登记手续。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对那些优质的创业项目,要免除其反担保要求。
同时,要加大场地扶持力度,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重点群体。 特别是针对以往一些地方搞评比达标、城市美化过程中,盲目清理小商品市场等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在各类城市创优评先的项目中,要把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的状况作为重要的评比条件,而不是相反。
No.4
支持灵活就业拓宽渠道
在疫情防控下,很多劳动者倾向于通过平台就业这种灵活的方式来实现就业增收。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对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
《意见》明确提出,
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要合理设定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方便这些人就业谋生。
对依托平台的就业人员,要对他们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取消省内城乡户籍限制。
对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缴纳社保的,要给予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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